沈占明
  前幾天,廣西貴港發生了民警胡某酒後持槍殺人案。嫌疑人胡某應該很清楚以下的訴訟流程:偵查取證、偵查終結、提起公訴、開庭審判、辯護、宣判。加上先前廣西的譚寧江支票貼現、河南的郭增喜,這些案件令公安隊伍蒙羞。三個案件具體案情不同,但主要脈絡相似:都是民警,都是酒後,都是無故行凶,都造成了嚴重後果,引起社會公憤。這樣的案件涉及很多問題,這裡只想說說喝酒這件事。
  三個案件當事人和被害人無冤無仇,有的甚至根本不認識,但膠原蛋白瞬間起意,揮手傷人。為什麼?醉酒後控制力減弱,甚至是神志不清。很多案件庭審時被告人和律師都強調這一點,但這種辯解蒼白無力:刑法早就明文規定醉酒的人應當負刑事責任。
  但當事人的辯解是真話:醉酒的人的確在很大程度上意識不清,類似於精神病人這種無行為能力人,言行舉止與正常狀態下迥異。褐藻醣膠所以警察執法時發現醉酒的人違法,首先約束至酒醒。
  酗酒是個惡習,但喝酒似乎又是純粹個人的事,公權可以規勸,但不能幹涉。所以,2003年公安部剛剛出台支票借款五條禁令的時候一些民警不理解:憑什麼限制我喝酒?
  道理很簡單,這是一種特殊的職業,配備各種警械和武器,有著強制執法權,擔負著維護社會治安的重任。古語說:身懷利器,殺心自起。對腰間有槍,手中有權的人一定要給他多戴幾個嚼子帛琉和籠頭,不能讓他由著性子撒歡。喝酒是私事,但有著執法權的警察喝酒就是公事。
  其實,五條禁令只是規定工作時間不能喝酒、喝酒的時候不能帶槍、喝酒以後不允許開車。這三個限制已經是對民警正常執行職務的最低要求了。但即使是這最低要求,同樣有置若罔聞以身試法者。
  例如胡某。廣西先前發生的譚寧江酒後持槍殺人案胡某未必不知道,但並不妨礙他帶槍酗酒,甚至做出驚天舉動。譚寧江被判了死刑,大家大致清楚胡某將面臨什麼樣的刑罰,但以後還會不會有效尤者?
  面對窘境,不能只是無奈,還得想招。
  首先,這樣的案件發生後,在處理上一定要有效率,不要拖,要讓壞人自食其果,讓正義儘快到來,讓案件的社會警示效果最大化。
  其次,根據規定,對這樣的案件在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的同時一定會追究相關領導的行政責任。相關領導要敢於拿出領導的勇氣和風度,坦然面對,勇於擔責,警示旁人。而不能為保烏紗帽捂蓋子,犧牲黨紀國法和群眾利益。誰擺不正自己的位置和心態,就把他轟出隊伍。
  最後,主管部門可以出個限酒令。基於身份特殊,工作期間自然不能喝酒,即使在業餘時間根據法律規定在特定的情況下應履行職責,所以也不能敞開口喝,尤其是備勤時間。對酒後鬧事的,根據公安部規定可以對當事警察關禁閉。即使不鬧事,酗酒、深度醉酒也影響隊伍形象,至少影響身體。所以,怎麼喝酒,還需要主管部門明確詳細地規範一下。
  胡某、譚寧江、郭增喜這些人現在恐怕一說起酒來恨得咬牙切齒。作為警察特殊場合下也許盛情難卻,但想起若干曾經發生的悲劇,能不能讓端起酒盃的手稍微遲疑一下?
  (作者系公務員)   (原標題:讓端起酒盃的手遲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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