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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察家
  被降級的省委常委能不能當好“科員”,真是出了一個“考題”,這“考題”在旁觀者看來很有趣味性,實際上事關處罰的嚴肅性和威懾力。
  中央紀委16日上午連發處理三名省委常委的情況通報,雖然均被開除黨籍,但公職處分“待遇”各有不同。其中,雲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被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江西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智勇則連降7級,降為科員。這種“斷崖式”降級,招致好評。
  從高高在上的副省級,驟然降至普普通通的科員,與剛剛入職的大學生為伍,這樣的處分,因其本身具有的戲劇性效果,引髮網民圍觀。如此巨大“落差”,不用說官員本人可能難適應,連旁觀者都頗有些意外。這樣一個曾經滄海的高官,會當什麼樣的“科員”,他能服從管理嗎?其上級又是否敢管理?想想都覺得新鮮。
  現實中,一個省委常委和科員之間,有著太多甚至是常人難以想象的差別。比如,省委常委一般是有專車的,住房條件也非一個科員所能比。現在陡然而降,在名義的連降7級之下,他原有的那些配套待遇,會統統取消嗎?如果沒了公車和司機,搬到更簡陋的房子里,不知道他會有怎樣的感觸。
  至於具體的工作安排,想必更是讓人“頭疼”的事。曾經高高在上的省委常委,突然“空降”到哪個單位,估計單位的同事都有點費神。和這樣一個曾經需要“仰視”的高官共事,讓他負責打印材料還是接待納稅人辦業務?無論哪種情形,想起來都有點“違和”感。
  被降級的省委常委能不能當好“科員”,真是出了一個“考題”,這“考題”在旁觀者看來很有趣味性,實際上事關處罰的嚴肅性和威懾力。既然降級,就必須不折不扣地真降,無論怎麼難以適應身份的轉換,在“科員”之位,就只能做普通的科員;而不能名義上降了,實際享受的待遇卻沒降多少。
  公眾對這降級的好奇或懷疑,大抵源於類似處分的稀缺性。一直以來,公眾只見官員快速晉升,甚至還有邊腐邊升,卻鮮見“斷崖式”降級。揆諸黨紀國法,官員的升與降,原本就應該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有升就應該有降,理政問事不當,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損失,降級順理成章,豈能只升不降?
  這一“斷崖式”降級也表明,以往在官員的升降管理上仍過於粗疏、寬鬆;尤其是實際操作中“只升不降”、“多升少降”的做法,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官員群體乃至社會公眾的錯誤理解。
  當然,類似的降級處分,何種違紀對照何種降級,怎麼降、降幾級等,仍有進一步明確、細化的空間。這其中,嚴格遵循程序正義,依法依規行事,本著對當事人、對公共利益負責的態度施以懲戒是一層意思,而擴大公開透明,別讓公眾一味從“涉嫌違紀”、“收繳其違紀所得”這樣的簡略表述中猜測推斷,則是另一層意思。
  無論如何,此番中紀委對兩名副省級官員的“降級”處分,釋放出中央在查處違紀官員上的縝密設計。任何官員只要有違紀情形,必將受到相應的懲處。這也是一種再正常不過的政治倫理。
  □胡印斌(媒體人)
  相關報道見A09版  (原標題:被降級省委常委能當好“科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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