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糾錯 10月15日B 01版《蔡琳喜當中國媳婦》一文(編輯:徐慶華、湯顥 校對:陳寧)第2行,“蔡妍”應為“蔡琳”。
  文字更正 10月15日深圳讀本AⅡ09版《公明忙搶建 為拿補償款?》一文(編輯:肖友若校對:黃永文)第5小標題第1段第4行,“施工人人”應為“施工人員”。
  說明訂正 10月13日廣壹周AⅡ12版《粵食粵滋味》一文(記者:葉斯茗),“地點:署前路8號越秀區圖書館,費用:免費”信息有誤,講座地點應為廣州市財經職業學院,本次講座主要是面向該校學生,不對外開放,特此說明。
  欄目編輯:楊小潔 差錯舉報電話:(0 2 0 )8 7 3 8 8 8 8 8 (0 7 5 5 )82121212
  讀者郭玉華先生等來電對本報提出指正意見,特此鳴謝。  (原標題:實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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